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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破产撤销权行使结果的双重视角:正向价值与反向风险的类型化分析

破产撤销权作为破产法中的“追回利器”,其制度价值主要在于纠正债务人在破产前的不当财产处分行为,维护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本文突破对撤销权构成要件的传统研究,将视角后置于其“行使结果”。通过构建“正向价值实现”与“反向风险衍生”的双重分析框架,结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撤销权成功行使后所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后果进行系统性的类型化梳理,旨在全面评估该制度的实践效果,并为立法完善与司法裁判提供镜鉴。 关键词:破产撤销权;行使结果;类型化分析;债权人公平受偿;交易安全

作者:吴亚君
2025-12-01

行贿罪中行贿人非法所得利益追缴和退赔范围认定

刑事诉讼中,对于行贿犯罪因行贿所获利益的追缴和退赔。因实体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处置程序不明确、不规范,导致实践中乱象频出,这不符合人权保障原则。本文就近期办理的部分案件,梳理相关规则,以期抛砖引玉,与同行共勉。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已经提上议程,涉案财物的处置成为本次修法热点。对实践中出现的混乱局面能否做出令人期待的新规定,各方充满期待。

作者:杨宝东、郑秋林(实习)
2025-11-27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逆向否认探析

公司制度以其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奠定现代公司法的基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原则上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常说的“公司面纱”。特定情形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法院可以“刺破公司面纱”,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滥用权利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方向是:公司负债→公司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而逆向法人人格否认是一种特殊的、方向相反的人格否认制度,其方向是:股东负债→股东债权人追究公司责任,即公司为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深入研究逆向法人人格否认,对于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刘丹丹、毕彩虹
2025-11-21

名义股东贷款债权执行能否及于隐名股东股权?——商事外观主义的适用边界分析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当名义股东的贷款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的股权归属申请强制执行,隐名股东能否以真实权利主张排除执行?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贷款债权执行申请人的信赖利益,是否符合商事外观主义的保护要件,进而优先于隐名股东的真实权利? 司法实践中,对与名义股东从事股权交易的债权人(如股权受让人、质权人),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认定其为善意相对人,适用商事外观主义优先保护。但对于未涉及股权交易的普通金钱债权人(如贷款债权人),其与隐名股东的权利冲突如何协调,始终存在裁判分歧。有观点认为,无论债权性质为何,均应优先保护基于工商登记的信赖利益;本文则主张,商事外观主义的适用应以“交易安全保护”为边界,贷款债权执行申请人作为非股权交易相对方,不具备商事外观主义要求的信赖利益,无权依据工商登记强制执行隐名股东的实际股权。以下从法理内核、构成要件、权利位阶及风险分配四维度展开论证。

作者:邓月媛
2025-11-05

租赁物为不动产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为方便解决纠纷,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统称出租人)在制作合同模板时,一般会约定出租人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等与己方办公地点一致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在具体业务中会出现以建筑物、构筑物、定着物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此时,合同约定是否与诉讼法上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相冲突而被认定无效?如果同时涉及专门法院管辖,合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是否受到影响?结合目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践情况,就前述问题进行解析。

作者:毕彩虹、张捷宁
2025-11-03

从司法判例看股权激励的实务问题与企业设计建议

近年来,随着企业对核心人才激励手段的重视,股权激励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然而,股权激励涉及劳动关系与股权关系的双重法律属性,纠纷也随之增多。本文将立足北京地区并放眼全国,通过分析司法判例中股权激励的常见争议点,探讨企业在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并提供实操建议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实现激励目标。

作者:杨保全、赵儒
2025-10-31

虚拟货币交易涉非法经营罪的辩护逻辑与实务突破

自2021年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9·24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以来,利用虚拟货币规避外汇管制的行为逐渐成为刑事打击的重点领域。特别是2023年12月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及2025年5月推出的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例,明确将虚拟货币媒介型外汇交易纳入非法经营罪规制范畴,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 作为长期深耕金融犯罪辩护的律师,笔者在承办多起虚拟货币涉外汇非法经营案件中发现,当前司法机关对“变相买卖外汇”的认定存在扩大化倾向,大量普通虚拟货币交易参与者因“搬砖套利”“OTC承兑”等行为被卷入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虚拟货币交易本身是否必然构成非法外汇经营?如何区分合法投资行为与刑事犯罪?主观明知的证明标准如何把握? 本文从律师辩护视角解构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提出系统性辩护策略,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作者:杨舜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