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阅读————
冒名登记,指的是冒用人为了规避本应由其本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将他人身份信息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市场主体任职人员的行为。冒名登记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也给被冒名人带来了诸多困扰和不利法律后果。本文将从被冒名人角度出发,结合司法案例,探讨冒名登记问题的几种救济途径。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各地法院也纷纷发布自己的十大案例。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撷取这些典型案例中部分典型问题进行解读,以飨读者。本期为第四篇。
作者:杜鹃团队: 孔令琪、赵超、方苗 、黄杰设置会计账簿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但我们在实务中会遇到某些公司未设置会计账簿或者会计账簿、财会报告由于各种原因灭失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给股东造成损失。本文拟以此为例,探讨关于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相关问题。
作者:中银律师事务所前言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至2014年3月1日全面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即除特定行业外,在公司注册时只需要明确注册资本金额和实缴期限,而不再需要在注册时承担全部和部分实缴义务。认缴制实施至今已经超过16年,伴随着认缴制的实施,截至2021年底,我国企业主体数量已达5100万户。2021年12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分组审议。24日,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作为一个主要内容单独列示,可见,作为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势必作为本次修订的一个重点。
作者:金宇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各地法院也纷纷发布自己的十大案例。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撷取这些典型案例中部分典型问题进行解读,以飨读者。本期为第三篇。
作者:杜鹃团队: 孔令琪、赵超、方苗 、黄杰股东出资由实缴制调整为认缴制,一定程度上激起了国民创业热情,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认缴制背景下,若公司债务到期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从而承担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鉴于此,我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行文与大家探讨。
作者:彭新振、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