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成都)分所助力东方资管四川分公司成功收购10亿非金不良债权
2018.12.10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简称:东方资管四川分公司)就重庆某房地产集团两笔非金不良债权收购的法律服务项目,不良标的逾10亿元人民币。
李新卫律师团队桂波、黄凯文两名律师就不良债权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收购方案于委托方内部上会通过后,全方位参与协助具体的收购交易以及拟进行的债务重组的整体过程。李新卫律师团队以专业的法律服务、高效的沟通能力以及迅速的反应时间获得了项目各方的高度评价,成功协助了东方资管的第三单不良债权收购项目,各项目合计债权金额逾20亿元。
李新卫律师团队在投融资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操案例,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资产处置、并购、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新三板或IPO等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民商事诉讼或仲裁等争议解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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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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