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山东博丽成功挂牌新三板提供法律服务
2018.12.0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8年11月30日,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吴则涛律师团队承办的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博丽;代码:873125)获得“股转系统函〔2018〕3963号”同意函,股转系统同意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山东博丽是一个以出口为主题的贸易公司,主营玻璃制品、香薰系列产品,包括各种家居装饰日用品,产品出口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山东博丽自主研发的产品有五项申请了国家专利,在欧盟和国内同时注册了自己的品牌“宜美家”,2014年获得了“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且通过了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ISO认证,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和“电子商务领军企业”;2015年成立的山东博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玻璃器皿行业B2B服务平台。
吴则涛律师团队在资本市场法律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并在资本市场及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明显业务特色;其团队成员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了新三板挂牌的全程法律服务,并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及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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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则涛
wuzetao@zhongyinlawyer.com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