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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宝峰律师被选聘为第三届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7.10.26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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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福建省第三届福州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宝峰律师被选聘为第三届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宝峰律师执业至今已有近20年,在融资、证券法律业务相关领域拥有过硬的工作实力,承办或参与承办了多家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债券发行、信托、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曾任珠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截止目前,李宝峰律师已为100余家企业提供了前述证券专业法律服务,并在资产管理、产业投资、二级市场操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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