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8.07.16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14日至15日在总所会议室顺利召开2018年第四次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及制度改革事宜,并正式成立了第一届监察委员会。
经现场投票表决,高级合伙人郑伟律师当选第一届监察委员会主席;高级合伙人孙健律师、张晓君律师,合伙人侯冀雁律师、金勇律师当选第一届监察委员会委员。
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律师事务所章程,2018年6月2日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监察委员会设立规则》和《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本次合伙人会议按照上述设立规则,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察委员会成员;当选的监察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上述工作规则履行职责,实现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公共事务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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