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合肥)律师为兴泰控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8.12.2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24日,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泰控股)拟发行25亿元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18】MTN760号)。中银(合肥)分所合伙人徐永律师担任主要负责人,阚抒律师、王晓冬律师等共同组成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兴泰控股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通过与主承销商杭州银行、广发证券及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通力合作,顺利促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兴泰控股经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合肥市国有金融资产,代表合肥市委、市政府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是在合肥成立较早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业务范围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海外投融资、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外包、股权交易、大数据资产运营、特色小镇建设运营等19个(泛)金融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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