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受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家
2019.03.04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9年3月1日,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董婉律师以卓越的实践经验及业务能力,被聘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家。为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发挥行业专家的专业支持作用,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来自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57位资深人员为资产证券化业务专家;董婉律师作为入选的十二位律师之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配合、协助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业务开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20余年来,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发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应有作用。
董婉律师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其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证券化,银行信贷、理财产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消费金融及互联网金融,永续债,金融债,公司债,债转股,信托,融资租赁,以及企业设立、并购、重组、改制、私募股权等法律服务。特别是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董婉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已经有40余单公募或私募发行,并连续入选国际知名法律服务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发布的《2018亚太法律指南》(2018 Asia-Pacific Guide)中“资产证券化及衍生产品”领域受认可律师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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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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