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络犯罪、电子证据举证质证及AI工具应用集训营圆满举办
2026.03.11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6日-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银)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办,中银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协办的“新型网络犯罪、电子证据举证质证及AI工具应用集训营”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正式举办。本次集训营汇聚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权威学者,以及一线司法鉴定人与AI技术专家,围绕网络犯罪辩护、电子数据全生命周期分析、虚拟货币洗钱路径追踪、大数据反舞弊调查、AI大模型法律赋能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度授课。课程涵盖实体法解读、技术型辩护策略、电子证据结构化反证工程、虚拟币跨链追踪实务等热点,为来自全国的法律从业者带来了一场为期三天的理论结合实战的高质量知识盛宴。

开营仪式上,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闫鹏和律师致欢迎辞。他指出,人工智能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各行各业,本次集训营恰逢其时,旨在帮助全国律师以未雨绸缪的姿态拥抱变革,在80万律师大军中勇立潮头。闫鹏和律师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以及中银全国市场委员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预祝集训圆满成功。

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中银)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君律师在致辞中强调,整合院校与律所资源、赋能律师实务办案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他鼓励律师充分利用中国政法大学(中银)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平台,借助专家智库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张晓君律师介绍,本次集训内容涵盖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网络犯罪定罪辩护以及AI工具在法律实务中的本地部署与应用等前沿实用课程,期待学员在三天的学习中掌握核心技能,开启电子数据与网络犯罪实务的“智慧之门”,为业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网络犯罪案件的技术型辩护 李小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李小恺副教授在专题授课中系统阐述了网络犯罪案件辩护的核心方法论,提出以电子数据为中心的“结构化反证工程”。他指出,律师应突破传统辩护中仅纠缠于取证瑕疵的碎片化思维,从比特层、语法层、语义层及行为层四个维度对电子证据进行分层解构,深入挖掘技术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内在关联。通过剖析走私案、爬虫案、传销层级认定及破坏计算机系统案等典型实例,他生动展示了如何从海量数据中构建出与指控逻辑相抗衡的“第二种事实”,从而实现有效辩护。李小恺强调,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连接技术与法律,通过精准的“替代性解释”弥合专业壁垒,与技术人员建立高效沟通,将专业术语转化为法庭能理解的语言。他还展望了人工智能工具在辅助技术验证与逻辑梳理方面的巨大潜力,为刑事辩护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新思路。
电子数据全生命周期分析与质证 高显嵩 声像资料类(含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 高显嵩老师围绕电子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分析与质证展开深入讲解,系统梳理了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及审查中的实务要点。他强调,律师在办案中需警惕电子数据的“不完整性”——案卷中的电子数据往往是被办案单位过滤后的结果,因此必须争取获取原始检材、勘验录像、鉴定附件等完整数据,才能进行有效审查。针对司法鉴定意见书,高老师指出应从委托事项、技术方法、结论等多维度审查,并结合案例揭示了标准重复、技术错误、超范围鉴定、倾向性结论等典型问题。在数据分析层面,他重点讲解了虚拟身份去重、无效账号排除、状态字段区分、金额流水正确统计等方法,强调不能简单将推广层级等同于返利层级,也不能将所有订单金额累加计算涉案金额。此外,他还通过时间属性分析、软件相似性鉴定、IP溯源等典型案例,展示了如何从文件元数据、系统日志、代码比对中还原事实真相,戳穿伪造证据。高老师最后提醒,电子数据审查需要借助专业工具和方法,律师应掌握数据获取技巧,提升质证能力,真正实现对电子证据的“结构化反证”。
计算机犯罪辩护要点和技巧 张晓君 中银律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中银)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 张晓君律师围绕网络犯罪辩护的核心要素与电子数据质证实务展开深入讲解。他强调,网络犯罪辩护不能将电子数据神秘化,而应将其与传统刑事辩护理论相结合,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进行实质性质证。他指出,电子数据的“非法证据排除”与传统物证不同,多是通过庭审质证后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而非程序性排除,律师可尝试将电子数据转化为物证、勘验笔录等传统证据形式,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有效抗辩。 在辩护策略上,张晓君律师提出要全面还原案件事实,深入理解技术原理,运用技术规范辅助法律解释,将计算机语言转化为法官能听懂的法律语言。他以“大牛助手”APP案为例,详细拆解了虚拟定位软件的工作原理,指出该软件并未侵入钉钉系统,而是通过虚拟容器伪造数据,不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揭示了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存在的“口袋化”倾向。他还分享了静默下载软件案、新能源汽车电池解锁案等典型案例,强调律师应从技术细节入手,逐项拆解指控,发掘技术行为的正当化空间,实现有效辩护。
人工智能视角下刑事辩护新趋势 周雷 瀛和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业务中心主任 周雷主任围绕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辩护的变革与应对展开分享。他强调,人工智能不仅是效率工具,更将对律师行业带来颠覆性影响,青年律师若不主动掌握AI技能,将面临被同行替代的风险。他指出,律师需从通识层面理解AI的技术架构与核心要素,建立本地知识库和个性化语料库,通过精准的提示词训练AI,使其真正服务于办案实践。 在展业层面,周雷回顾了律师营销从野蛮式广告到搜索竞价、再到短视频算法的演变,指出当前流量分发已由人工智能驱动,律师需通过内容输出建立客户画像,实现精准触达。在办案层面,他认为AI可大幅提升阅卷、文书生成、数据检索等基础工作的效率,但无法替代律师与当事人、司法机关之间的深度沟通与策略构建。他强调,刑事辩护的核心在于人际互动、调查取证和庭审表达,这些创造性、情感性的工作将是律师不可被替代的壁垒。面对AI浪潮,律师应保持批判性思维,对AI生成的内容进行复核,同时善用工具实现“一人成军”,在专业化道路上构建独特优势。
网络犯罪辩护中的实体法解读与出罪逻辑 李怀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怀胜老师的授课围绕网络犯罪实体法中的入罪逻辑与出罪空间展开,从权限边界、系统功能等维度为参训律师提供了系统化的辩护思路。其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与指导性案例剖析,进一步强化了律师在技术变革中找准法律边界、推动司法理性适用的实务能力。
大模型技术原理为法律行业落地赋能 朱建阳 北京缔智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CEO 朱建阳老师围绕大模型技术原理及其在法律行业的应用展开分享。他指出,大模型的核心在于“参数规模”与“预训练”,参数越大模型越“聪明”;通过海量数据训练,模型以“文字接龙”的概率方式生成内容。针对法律行业,大模型可通过微调和外部知识库增强,实现合同审查、法律检索、尽职调查等场景的效率提升,部分替代初级律师的重复性工作。 他强调,当前大模型存在“幻觉”问题,生成内容需人工复核,但技术进步正逐步缩小这一差距。未来,智能体将实现从“副驾”到“主驾”的跃迁,自主完成多步骤任务。律师的核心价值将转向洞察力、判断力等人类独有能力,与大模型形成协同。他提醒,AI对司法体系带来结构性挑战,律师需主动升级认知,善用工具放大专业能力,在变革中构建新的竞争优势。
大数据反舞弊调查 王燃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 王燃老师围绕大数据反舞弊调查,展示了多维数据碰撞与分析的核心方法。她强调通过整合工商、资金、话单等多元数据,可精准锁定代持关系、异常交易及行为轨迹,建立“找人找钱找事”的分析思维,为案件突破提供系统性指引。
虚拟币跨链桥混币器洗钱路径的分析及质证 朱桐辉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大法学博士 朱桐辉老师围绕虚拟币跨链桥与混币器的洗钱路径及质证要点展开深度解析。他指出,犯罪分子常通过跨链桥实现不同区块链间资产转移,利用混币器(如Tornado Cash)将资金混入公共池中切断溯源线索。洗钱路径通常呈现“接收—分散—跨链—混币—聚合—变现”的多层结构,核心在于通过技术手段隐匿资金流向。 在质证层面,朱老师强调,尽管混币器增加追踪难度,但并非无法穿透。侦查可通过时间窗口分析、进出金额匹配、地址聚类等方法锁定可疑地址。律师在审查证据时,需重点关注链上数据与调证信息的对应性,警惕“地址—身份”关联断裂、设备信息矛盾、时间逻辑不符等质证点。他通过多个案例演示了如何从链上公开数据、交易所调证信息及电子数据中,综合还原资金链路,为辩点挖掘提供依据。朱老师最后指出,虚拟币洗钱案件的质证核心在于构建“链上行为”与“现实身份”之间的可靠关联,任何环节的断裂均可成为有效抗辩空间。
虚拟货币链上追踪与穿透及实际案例刨析 张增斌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 张增斌老师围绕虚拟货币链上追踪与穿透技术,结合实战案例展开深度讲解。他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并非匿名,而是“伪匿名”——所有交易记录在链上公开可查,通过区块链浏览器可追踪每一笔资金的流向。他详细演示了如何通过钱包地址、交易哈希、合约地址等基础信息,结合OKLink等工具,还原资金链路,识别洗钱、传销等犯罪模式。 在传销案案例中,他展示了如何从单一地址出发,层层穿透资金流动,识别项目方自建空气币、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分账的传销特征。在盗窃案中,他剖析了黑客如何利用智能合约漏洞自动转移资产,并强调跨链桥与混币器虽增加追踪难度,但通过时间窗口分析、手续费特征、地址聚类等方法仍可锁定关键节点。 张老师最后指出,链上数据是公开的“账本”,律师应掌握基础分析方法,审查鉴定报告中地址归属、交易逻辑、时间对应性等关键点,识别数据遗漏或误读,为虚拟币案件质证提供有力支撑。
晚间的案例沙龙围绕刑事辩护实务展开,多位资深律师与学者聚焦辩护基本功、调查取证技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庭前会议及庭审质证发问等核心环节进行了深入分享。现场互动热烈,学员与讲师就实务难点展开了充分交流。
刑事辩护的基本动作和基本要领 杨矿生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矿生主任围绕刑事辩护的基本动作与基本要领展开深度分享。他强调,庭审发问应围绕辩护观点展开,遵循有利、补救、可控原则,避免无目的发问;法庭辩论则需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节奏得当,避免上法律课、煽情或说过头话。他特别指出,二轮辩护是体现律师水平的关键环节,需提前预判控方反驳、准备备用观点,做到查漏补缺、精准反驳。在辩护策略层面,他提出应重视庭前辅导、庭后沟通,注重律师间的协同配合,避免内耗。现场互动环节气氛热烈,杨矿生主任就学员提出的强奸罪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解答交流,并为部分学员赠书、合影留念。
律师调查取证实战技巧 赵铭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赵铭律师围绕律师调查取证实战技巧展开深度分享。他强调,调查取证是刑事辩护的核心环节,分为“调查”与“取证”两个层面:调查旨在发现问题、核实线索,取证则需严格遵循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原则。他详细梳理了物证书证调取、现场勘查、证人笔录制作、侦查实验等常见取证形式,并重点剖析了律师在取证过程中面临的11大风险点,如未出示证件、未宣读权利义务、笔录未经核对、录音录像不连续等。针对这些风险,他提出标准化操作流程:两名律师参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现场打印笔录、确保证人自愿书写等。他还结合职务犯罪、涉黑案件等实战案例,展示了如何通过发散性思维挖掘证据线索,如核查行贿人经济能力、比对关联判决书、调取隐形成本等,最终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他强调,调查取证的目的并非全盘推翻指控,而是在有限空间内争取量刑优势,维护合法权益。
非法证据排除 张佳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张佳华副教授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在刑事辩护中的实务运用展开深度分享。她指出,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辩护的战略高地,尤其在大要案中,律师需通过会见、阅卷敏锐识别非法取证的线索,并围绕时间、地点、人物、手段、后果五要素固定证据,为申请排非奠定基础。她以一起合同诈骗案为例,详细拆解了如何通过律师会见笔录固定刑讯逼供细节,如何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工作规定论证案件属于“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并针对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指出其形式瑕疵及证明力缺陷。她还分享了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侦查人员出庭、提交类案参考等组合拳式策略,并强调在庭前会议中灵活把握申请时机、利用卷宗内文件(如延长羁押决定书)佐证主张的重要性。最后,她指出非法强制措施(如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本身也可作为排除相关言词证据的依据,为学员提供了多维度的排非实战思路。
庭前会议以及庭审质证、发问实务 陈琦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陈琦主任围绕庭前会议及庭审质证、发问实务展开深度分享。他强调,庭前会议是刑事辩护的重要平台,律师应主动申请召开,并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提前发表意见,争取有利局面。他特别指出,要善用“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这一弹性条款,将庭审时间安排、发言顺序、休庭节奏等细节纳入协商范围,从而掌握庭审主动权。 在非法证据排除环节,他建议提供具体线索(时间、地点、人物、手段)并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同时注意在庭前会议中保留部分理由以备正式庭审。针对举证质证,他提醒律师争取公诉人提供举证提纲,必要时可引导当事人当庭阅卷作为博弈筹码。他还详细解析了申请复议、发表保留意见等权利运用技巧,强调庭前会议报告宣读后律师有权提出异议,以此打出庭审气势。整场分享贯穿“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为学员提供了系统的庭前准备与庭审应对思路。
经过三天高强度、沉浸式的知识碰撞,本次集训营圆满落下帷幕。课程以“技术+法律”为双轮驱动,通过理论授课与案例实操的深度融合,全面打通了电子证据质证、虚拟货币追踪、大数据反舞弊等技术壁垒,为参训律师办理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方法论与实战工具。 此次集训不仅是专业知识的系统更新,更是一次刑事辩护思维的全面升级。作为本次活动的联合主办方,中银律师事务所始终深耕刑事辩护与新型犯罪治理前沿,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敏锐的行业洞察,持续推动法律与科技的有效融合。面对人工智能与网络犯罪交织的新挑战,中银律师以锐意进取的姿态关注科技动态、钻研技术逻辑,致力于在数字时代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未来,中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联动全国各分所资源,并深化与各大政法院校的合作,推出系列化、常态化的专业培训与实务研讨,助力法律从业者在变革中掌握主动,以专业力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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