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管理人
2020.08.03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20年7月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湖南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0年7月24日,该院作出(2020)湘01强清5号决定书,指定中银律师事务所为湖南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组,该项目由郭利军、刘振宇律师团队负责。
湖南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7日,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商业活动的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工艺品的销售。
郭利军、刘振宇律师团队在破产及清算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参与或承办过洪业集团等二十九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中航世新节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怀柔前安岭铁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太平洋邓禄普纺织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北京市北郊化工厂破产清算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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