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中银(赣州)律师为深圳前海盛汇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7.08.25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2017年8月22日,由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李勇华律师、张巡锐律师承办的深圳前海盛汇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登记编码P1064439。
李勇华律师、张巡锐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协助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审核、撰写法律意见书等系列工作,为深圳前海盛汇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及赞赏。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推荐新闻

  • 中银律所及中银律师荣登《钱伯斯全球指南2026》榜单
  • 中银律师助力中信百信银行2025年第三期普惠小微信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成功落地
  • 聚势·谋新·共生——2026年中银律师事务所创新管理与战略布局会议圆满举行
  • 中银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合伙人授牌仪式暨2025年度表彰大会圆满举行
  • 中银律所及中银律师荣登《2026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