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中银(杭州)律师为徳洛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2017.09.28  

作者: 中银 (杭州) 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2017年9月27日,中银(杭州)分所金融证券业务部陶冬梅主任和倪迪翔律师主办的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洛股份)股票定向发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获批。本次定向发行最终发行股票1,270,000股,每股人民币6元,募集资金7,620,000元。
浙江徳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自创办以来,一直以智慧科技产品和能效管理为发展方向,全面致力于电力控制系统及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业务。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德洛股份在21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开拓进取,积极创新,目前已成为国内一流的智能电力交互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推荐新闻

  • 中银律所荣登“2025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所30强”榜单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中银法学学科发展基金”设立仪式暨“校外实践基地”授牌仪式隆重举办
  • 中银律所荣获2025年不动产证券化“前沿奖”多项年度大奖
  • 中银蝉联 2025 ALB China“中国最大30家律所”榜单
  • 中银律所荣登 The Legal 500 2026 亚太区中国法律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