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8.01.11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2017年12月25日,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新卫律师团队的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为乐世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乐世资本) 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

乐世资本的业务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编码:P1066459,其投资理念为:通过成熟的多维度精选个股投资策略,在充分控制基金财产风险和保证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通过对乐世资本的全面尽职调查梳理障碍、协助整改、完善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并辅导公司填报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综合报送系统,并出具最终的法律意见书帮助公司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提供了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推荐新闻

  • 中银律所及中银律师荣登《2026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榜单
  • 中银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合伙人授牌仪式暨2025年度表彰大会圆满举行
  • 中银律师事务所新年致辞
  • 十年磨剑十五载深耕 中银多家分所书写法律服务新答卷
  • 中银律所荣登“2025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所30强”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