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8.01.11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打印文章

2017年12月25日,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新卫律师团队的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为乐世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乐世资本) 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

乐世资本的业务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编码:P1066459,其投资理念为:通过成熟的多维度精选个股投资策略,在充分控制基金财产风险和保证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桂波律师、罗延俊律师通过对乐世资本的全面尽职调查梳理障碍、协助整改、完善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并辅导公司填报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综合报送系统,并出具最终的法律意见书帮助公司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查。中银(成都)律师为乐世资本提供了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分享到: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推荐新闻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中银法学学科发展基金”设立仪式暨“校外实践基地”授牌仪式隆重举办
  • 中银律所荣获2025年不动产证券化“前沿奖”多项年度大奖
  • 中银蝉联 2025 ALB China“中国最大30家律所”榜单
  • 中银律所荣登 The Legal 500 2026 亚太区中国法律榜单
  • 中银助力环球天津2025年超短期融资券(第四期)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