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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代理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获胜诉判决

2017.09.11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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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系篡改后的摄影作品构成侵权,该作品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运营的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
2017年9月8日,朱庆福诉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件公开宣判,由我所乐曲律师、孙颖实习律师代理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方胜诉,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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