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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深圳)分所入选《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二级管理人

2019.04.01  

作者: 中银 (深圳)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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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本次管理人入册评选工作共有464家中介机构、622名个人报名申请,报名总人数高达3148人。深圳市最终入选二级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共14家。中银(深圳)分所此次入选,离不开事务所谢兰军律师、朱耀龙律师在破产清算业务领域十余年的深耕细作,离不开两位律师带领的破产清算团队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中银(深圳)分所众多律师在此业务领域积累的良好口碑及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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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银(深圳)分所破产清算团队收到的部分锦旗

破产业务不是法律服务中封闭的一环,而是与其他法律服务相辅相成的。未来,中银(深圳)分所将以过硬的专业实力、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更好地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国家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决策部署,配合人民法院通过加强破产审判,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将不断总结自身经验,发挥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成为客户最认可、最信赖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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