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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台州)律师为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提供法律服务

2016.01.29  

作者: 中银 (台州)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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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由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新三板律师团队承办的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股转系统函【2016】723号”同意函,核准该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金晟环保,股票代码:836027。

金晟环保成立于2008年,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司主营业务为“植物纤维一次性餐具、包装容器等环保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将农业废弃物加以利用不但解决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而且制造出的餐具产品具备绿色环保、易降解性能,能在短期内能完全自行降解成为无害、无毒的天然物质,可有效代替一次性发泡塑料,具有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特点,是未来包装餐具的重要发展方向 。

金晟环保从项目正式启动到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中银律师与公司、其他中介机构开展紧密合作,共同创造了这一成果。我们见证了金晟环保在资本市场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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