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上海)律师为上实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08.03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6年8月3日,中银上海分所合伙人王昕晖律师团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上实租赁二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作为专项计划托管银行。
本项目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本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为10.5亿元,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进行了压力测试,给予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AAA的信用评级,给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AA+的信用评级,给予优先C级资产支持证券AA的信用评级。
中银上海分所合伙人王昕晖与武勇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资产支持专项启动项说明书、标准条款、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托管协议、监管协议、认购协议等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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