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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受聘担任钦州仲裁委仲裁员

2019.07.23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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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荆君望律师受聘担任钦州仲裁委员会委员。钦州仲裁委向其颁发了聘书,聘期为2019年6月5日至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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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依法组建的机构,于1996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钦州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由权威人士、法律、经济贸易专家等组成,并聘请了一批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兼任仲裁员,依法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荆君望律师从业十几年,在公司法、房地产、建筑工程、诉讼、刑事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多家国内一流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包括金融犯罪、企业风控、建筑工程、贸易和互联网、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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