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助力通合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8.12.20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9次会议召开,由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瑞峰、吕彦昌律师团队负责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有条件通过。
通合科技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电子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集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运营和服务于一体,可以为客户提供系统能源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深厚的电源相关技术积累。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通合科技持有被重整方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霍威电源)100%的股权,霍威电源自 2010 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各类军工电源及电源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完整的军工资质,熟悉军工市场,且具有广阔的销售渠道和丰富的经验。
刘瑞峰律师、吕彦昌律师在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收购兼并、债券发行、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对中国证券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监管实践有深刻理解,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制定灵活、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两位合伙人及其团队律师将秉承专业、勤勉的工作原则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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