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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事务所2018年第三次高级合伙人大会在京召开

2018.08.18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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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8日,中银律师事务所2018年第三次高级合伙人会议在京召开,对业务部门设立、人才引进、分所管理等多个议题进行商议与讨论。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主持会议;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高级合伙人李征律师,监察委主席、高级合伙人郑伟律师,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董婉律师、贾征律师、谈俊律师、吴广红律师,监察委委员、高级合伙人张晓君律师以及其他高级合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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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业务与人才管理

以全面深化事务所专业化改革,明确专业分工,增强事务所内部合作,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为目的,本次会议上,高级合伙人对包括人员构成、工作指引等内容在内的业务部门设立办法进行商议,并对人才引进的条件与要求、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考核等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同时修订了事务所入、退伙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了事务所基础管理制度。

加强总分所一体化建设

事务所一直重视分所管理,在法律市场执业风险日益增大的环境下,加强总分所一体化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本次会议中,高级合伙人就总分所内核质控一体化、专业建设一体化、市场宣传一体化、信息建设一体化、合作模式制度化以及分所对合同义务履行力度的加强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以增进总所与分所之间的业务共生、资源共享、携手共赢。

汇报财务预算

事务所稳步发展离不开内部资金的合理利用,本次会议向各位高级合伙人汇报了事务所2018年下半年预算及新办公室装修预算,并对预算中涉及的细节问题向参会人员进行解答与说明。

本次会议是本届管委会当选后召开的第一次高级合伙人会议,参会人员经过充分发言及建言献策,在多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事务所将不断以审视自我、立足长远的态度迎接新机遇、新挑战。新一届管委会及众位合伙人也将以事务所利益为要,重发展,促改革,带领事务所以新气象、新面貌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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