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宏运资本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6.07.26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26日,由我所合伙人田守云律师团队承办的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简称:宏运资本)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宏运资本为宏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宏运资本进行尽职调查,对组织架构、制度修订等提出合理方案。在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后,出具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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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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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