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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为佰川大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2016.06.20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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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我所陈三营律师承办的佰川大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佰川大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陈三营律师接受佰川大通委托后,根据基金业协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佰川大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提出规范建议及整改方案,并为公司搭建了法人治理结构,帮助公司起草、修订各类内控制度,对人员岗位配置提出建议,对办公场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各部门职权,使公司的内控环境、员工的规范和风险意识明显提高,改善了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同时,陈三营律师还通过实地考察公司办公场所、对高管人员进行访谈、取得公司重要政府部门合规证明及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并通过网络检索公司的社会信誉记录和查询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外部评价和硬件设施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对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全面、系统的疏理、整改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佰川大通申请的业务类型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业协会未对佰川大通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提出审查意见,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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