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为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2016.04.18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6年4月18日,本所合伙人吴广红律师团队承办的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0545)股票发行项目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第“股转系统函[2016]3098号”股份登记函,确认该公司发行股票650,000股,同意办理登记手续。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于1999年12月,利用从事职业教育16年积累的用户、资源、品牌优势,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虚拟仿真等技术,致力于打造中国职业教育第一品牌。
该公司为2014年1月新三板全国扩容第一批挂牌企业,本次股票发行再次创造了新三板2个第一:1、因投资者看好公司潜力,2016年3月公司发布了新三板首家发行价格(17元)高于二级市场价格(16.60元)的发行方案;2、创造了新三板股票发行备案时间最短的记录,2016年4月6日报送材料,4月18日取得股份登记函,备案文件质量得到了股转系统审核员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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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红
wuguanghong@zhongyinlawyer.com
-党委副书记
-总所管委会委员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