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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为“派思股份”首发上市申请提供法律服务

2015.04.24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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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已通过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1次工作会议审核,并于2015年4月24日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派思股份”,股票代码“603318”。

派思股份主营业务是从事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是为天然气输配提供压力调节系统和天然气发电提供预处理系统。派思股份作为天然气应用行业成套设备供应商,集技术研发、工艺方案制定、设备选型配置、系统集成设计及装配于一身,能够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做并提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备和服务。随着世界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世界各国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需求和投资迅速增加,天然气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良好的发展前景直接带动了天然气应用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应用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于2008年和2010年先后获得美国GE公司最佳新供货商奖和最佳供货质量奖。派思股份产品技术性能已经得到国际认可,同时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内外市场提供了保障。凭借丰富的设计经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及营销优势,公司产品远销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银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该公司首发上市的发行人律师,为此次发行工作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组律师包括熊建刚、王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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