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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钱不伤感情的婚前/夫妻财产约定

2022.02.14  

作者: 中银 (天津) 律师事务所    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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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小情侣们早早地买好礼物、定好餐厅,满心满眼期待这一天的到来。相信会有很多男孩子选择在这个浪漫的节日里向心爱的女孩求婚,憧憬“携子之手、与子偕老”中的点滴幸福。 憧憬美好,给予祝福的同时,我们也想问问您:“您的人准备好了结婚,您的财产是否也准备好了呢”?有人说,婚姻是无产者对有产者的制度掠夺。为何会有这个论断?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是婚后夫妻财产共有。有的人会觉得,婚后,自己的财产变成两个人的,能一起生活长长久久还好,万一离婚,配偶还会分走一半,真的就像自己口袋里的钱被别人理所应当掏走了。同时,社会高速发展,财富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财富因为婚姻关系可能陷入不可知的风险,这种风险对个人、家庭甚至家族的财富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并不需要如此将婚姻与“掠夺”牵强联系,因为,法律也赋予了每个人对财产的掌握及规划的权利。事前关注安排,遇事才能从容应对。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定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社会观念的变迁,特别是“契约化”在婚姻家事领域的深入影响,无论是同居期间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况也日益普遍。婚前对双方财产及婚后财产安排进行约定,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财产分割的很多烦琐程序和不确定因素。运用得当,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婚姻生活保驾护航的。

爱情是否会输给一纸财产约定?

【一个真实的律师服务案例】

A小姐,含着金钥匙出生,父母为其创造了殷实的家庭财富,海归回国后,在父亲公司任职。B先生,重点大学毕业,父母在外地老家生活,工薪阶层,自己很有能力,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发展前景光明。二人经朋友介绍相识,很快进入热恋。恋爱两年后,是谈婚论嫁之时,A小姐的父亲提出,如想结婚,必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然父母坚决不会同意这门婚事。这令A小姐陷入两难境地:签的话,好像是对二人爱情的玷污;不签的话,孝顺的她真的受不了父母难过,而面对不被祝福的婚姻,她好像也没有勇气……

A小姐该怎么办?带着焦虑,A小姐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律师先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第一,婚前协议需不需要签?

从专业角度而言,以下情况下,建议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约定:

1.双方家庭财富悬殊;

2.再婚家庭;

3.涉外婚姻;

4.家族成员复杂;

5.婚后双方决定进行AA制婚姻。

显然,A小姐和B先生的情况,是非常需要签订婚前协议的类型。

第二,这份协议怎么签?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协议内容如何拟定;其二是签署过程如何设计。从案例中A小姐的困惑出发,如何向男友提出签订婚前协议的意愿又不会影响双方感情才是她的最关切,至于协议如何约定,恐怕是第二位需要考虑的事了。

律师向A小姐深入介绍了签订婚前财产约定的目的和作用,也分析了其与B先生为何需要签订此协议,根本目的并非怀疑其双方间的真挚情感,而是不希望因为她俩的婚姻给A小姐父亲的事业、家族的财富造成风险和隐患。

确定了要签之后,怎么签也一样重要,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处理失当,可能真的会在男方心中留一根刺,之后某些时刻总是会隐隐作痛,最终“痛”出“毛病”。所以,创造情境,合理引入话题是需要技巧的,因为重视彼此,所以需要精心“设计”。律师建议A小姐找到她和男友都信任的第三方朋友,借朋友之口暗示B先生,由B先生自己提出签订婚前协议,并以此表示对A小姐的真爱,而A小姐则可以安心接受B先生的提议,同时为俩人的婚姻之路奠定家庭支持的前提基础。

从A小姐的案例中,大家肯定能感受到,专业引导和服务在保护二人感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他们携手走入婚姻。其实,从法律专业意义上讲,男女双方在婚前就财产进行安排而形成的协议叫做“婚前/婚姻财产约定”,而婚后也可就婚前和婚内的财产进行安排,这样形成的协议叫做“夫妻财产约定”。

准确对标需求、精准架构方案、书面条款拟定和严谨表达、隐患预判及提前防范、引领正确婚姻价值等都是一份合格的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的必备内容。这些,都是需要专业助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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