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数字货币交易所网站的法律解析(一)
2018.07.19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孙健
数字货币虽然以技术的面目诞生,但是其所带来的,已经远远超越技术范畴本身,正如移动电话的衍生发展所给我们带来的变化一样。随着瑞士、日本、菲律宾、泰国等周边国家给予数字货币交易所(或者模仿证券交易所职能的交易工具)一定的合法地位,中国在未来很有可能会给交易所一定的合法地位并纳入监管范围。
数字货币交易所的注册地点、如何定性、交易所的纳税义务、交易所的内部机构设置、防止冒用“技术”名义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都是我们钻研的重点。下面,我们将按照交易所的地点选择、数字货币交易所的主体性质、境外数字货币交易所是否需要在中国纳税、中国司法部门对海外交易所是否拥有司法管辖权、设立数字交易所的步骤、智能合约在法律上的效力六个部分,为大家讲解设立数字货币交易所网站的法律问题。
一、交易所的地点选择
根据我们的检索,许多大型国际数字货币交易所(如:Fcoin、Bittrex、火币网、OKcoin、Bitfinex、Kraken、Binance等)都没有全球牌照,但它们的交易量仍是十分庞大,这说明了现阶段交易所用户可能并不关心交易所是否持有牌照。
下图是2018年7月17日,一个数字货币数据监控网站-非小号的数据:

* 图片来源:https://www.feixiaohao.com, 2018-07-17
虽然,数字货币交易所用户暂时不关心交易所的牌照问题。但是,各国政府监管机构和银行正在密切关注该领域,所以交易所的注册地点选择是一定要在合法的司法领域。
在中国大陆,设立数字货币交易所是被严禁的。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2017公告”)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数字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数字货币’,不得为代币或‘数字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1]

美国证监会(SEC)[2]于2018年3月7日发布公告,宣称现在市面上所有被称为数字货币的交易所都并不能被国家金融法律定义为“交易所”,他们只是模拟了交易所的职能给用户提供了一个购买和交换数字货币的在线工具而已。它们违规的提供了许多ICO出来的数字货币,而且没有受到任何监管。这里包括一些带有存储数字货币资产功能的数字钱包在内,这些拥有数字资产金融功能的工具都没有做过政府的相关金融合规,SEC不会承认他们的合法性。

以太坊和莱特币在瑞士非盈利基金[3]及新加坡首先建立非盈利担保公司(或基金会形式的非盈利公司)并发行数字货币,众多中国ICO项目和交易所因为地缘关系都在新加坡设立基金会培育区块链项目,比如:唯链(VeChain)、量子链(QTUM)、Aelf(原Grid)和OKcoin等。

二、数字货币交易所的主体性质
根据我们的经验,大部分ICO和数字货币交易所选择为注册非盈利担保公众有限公司(基金会)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CLG)的形式,一部分选择注册私人有限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EPC),主要经营范围以软件产品、互联网开发和信息服务为主。
在注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这两种注册主体有什么区别?非盈利担保公众公司(基金会)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无股东,只有成员(guarantor),不用注册资金和验资,所以不存在分红和控股一说,所得收益应用于符合基金会预定的项目支出,且需要每年提交审计报告;而盈利性质有限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需按照股东股份数额届定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可以分红,需要交税。
根据我们的理解,白皮书上所描述的项目都是项目发起人对于未来的预测和承诺,则投资人投资到项目方的货币的用途是用于未来的开发,并不属于项目团队或者任何个人,只是由项目团队代全体投资人进行管理,用于未来白皮书中承诺的项目支出。
从目前的情况看,众多数字货币交易所的运营可能(都)难以满足瑞士和新加坡的监管要求。我们建议,在未来的的运营中,需要运营方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和会计税务的规定,同时要开设项目银行账户,按照法律规定申报财务报表和税务。如果区块链项目和交易所募集来的数字货币,没有用在项目发展上,甚至基金会或公司没有在银行开户,并且向所在国报税和白皮书描述的不一致,可能就会涉嫌“侵占”“挪用资金”或“诈骗”的罪名,及民事上虚假陈述的责任。如果违反了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国法律可能也有管辖权,请见第四部分的法律分析。
* 特别提示:数字货币交易所对我们而言是全新的且快速发展的,本文不作法律建议和意见。
[1]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709/t20170904_323047.html, 2018-07-17
[2] https://www.sec.gov/, 2018-07-17
[3] https://www.ethereum.org/foundation,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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