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包真派遣”风险识别与合规管理实务指南
2026.01.07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杨保全、李二宝
一、先搞懂: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核心差别在哪?
很多企业踩坑的根源,是不能分清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本质区别——一个管“人”,一个管“事”,法律性质、责任边界天差地别。 (一)劳务派遣:“借人干活”,你管日常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特殊用工形式,核心是“雇佣与使用分离”,简单说就是“向派遣公司借人,你来管干活”。 其核心特征的可以概括为“三方关系+两大限制”: • 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签劳动合同、发工资、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实际使用人、管日常的“使用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干活的员工)。 • 两大限制:一是岗位必须符合“三性”——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需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替代性(替代休病假、产假的正式员工);二是人数比例不能超用工总量的10%(计算方式:派遣人数÷(正式员工数+派遣人数)×100%)。 (二)劳务外包:“找人办事”,你看结果 劳务外包是民事合作关系,核心是“成果导向”,简单说就是“把某项业务交给承包方,你只看最终能不能办成、好不好”。 其核心特征是“两方关系+完全自主”: • 两方主体:发包方(提出需求、付费用的企业)、承包方(组织人员、完成工作的专业机构),劳动者是承包方的员工,和发包方无直接关系。 • 完全自主:承包方自主决定人员招聘、排班考勤、薪酬发放,发包方不插手任何劳动过程管理,只关注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约定标准,费用也按成果结算,和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无关。 (三)一张表分清核心区别
二、怎么判:“假外包真派遣”的认定标准与权威案例
司法实践中,判断“假外包真派遣”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不管合同叫什么名字,只要实际符合劳务派遣的特征,就会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最高法2024年发布的第42批指导性案例(237-240号),更是通过4个典型案例,明确了认定的核心逻辑,我们结合案例逐一拆解。 (一)三大核心认定标准:只要占一条,风险就极高 1. 管理控制权:你是不是直接管员工? 如果发包方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排班、考勤、考核、奖惩,或者要求他们遵守发包方的规章制度,那基本就是“假外包”。比如让外包人员用你的考勤系统打卡、直接给他们派活、根据他们的工作表现发奖金或罚款,这些都是典型的“红线行为”。 2. 费用结算:你是按“人头”还是按“成果”付费? 如果费用结算和人员数量、工作时间直接挂钩(比如“每人每月5000元”),而不是和工作成果关联,那就是劳务派遣的典型特征。反之,若按“完成多少项目、达到多少合格率”付费,才是合规的劳务外包。 3. 责任承担:你是不是在承担雇主责任? 如果发包方实际提供劳动保护设备、进行岗位培训,或者直接处理员工的劳动争议,甚至员工的工资由发包方核定、只是通过承包方“过账”发放,那也会被认定为“假外包”。 (二)4个权威案例:看穿所有规避套路 1. 237号案(郎溪某服务外包公司诉徐某申案):合同叫“合作”也没用,管理事实才关键! 某服务外包公司和员工徐某申签了《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约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实际中,徐某申需要按公司排班打卡、接受强制派单,无任务时还要留守干活,工资也包含底薪和奖励。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构成劳动关系。 启示:企业想靠改合同名称规避责任的路子,已经完全走不通了。 2. 238号案(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公司案):让员工注册“个体户”?没用! 某外卖平台要求骑手圣某欢注册个体工商户后,再通过关联公司签订《项目转包协议》,想以此规避劳动关系。但法院查明,圣某欢仍需遵守平台的考勤制度、接受强制派单,工资规则也由平台制定。最终认定平台与圣某欢存在劳动关系。 启示:诱导员工注册个体户是恶意规避法律,不仅无效,还可能加重企业责任。 3. 239号案(王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案):“弱管理、强自主”才是合规合作。 王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合作,自主决定承接哪些业务、何时开展工作,对合作价格有议价权,无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法院认定,双方是平等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 启示:真正的民事合作,核心是员工有充分的自主权,企业不插手劳动过程。 4. 240号案(秦某丹诉北京某汽车技术公司案):“必要管理”≠“支配性管理”。 某代驾平台要求司机秦某丹购买统一工服、通过路考、接受仪容抽查,还会根据接单率赠送或扣减金币(仅影响抢单优先级,不直接关联收入)。但秦某丹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单、何时上线,收入来自服务对象直接支付的费用。法院认定,平台的管理是“必要运营管理”,不构成劳动关系。 启示:企业为保障服务质量的合理管理(如统一标准、风控措施)是允许的,但不能剥夺员工的核心自主权。 (三)南北司法实践共识:这两个案例很有代表性 除了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地方法院的判决也能给企业重要参考: • 苏州英瑞德案【(2023)苏05民终1257号】:某人力资源公司与多麦公司签《服务外包协议》,但约定“选派人员需遵守多麦公司管理规定”。员工张某实际受多麦公司考勤、调度,法院认定“名为外包实为派遣”。 • 哈尔滨水泥公司案【(2023)黑01民终4374号】:某水泥公司与劳务公司签《项目承包合同》,但员工李某禄的考勤、日常管理由水泥公司负责,工资也由水泥公司制表后通过劳务公司发放。法院判决水泥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两个案例共同说明:协议名称不算数,实际管理和薪酬发放才是关键。
三、算清楚:“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有多严重?
一旦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企业将面临行政、民事、商誉等多重风险,损失可能远超预期。 (一)行政责任:罚款+信用污点 • 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 整改:如果派遣比例超过10%,会被责令限期调整,否则将面临持续监管; • 信用惩戒:违法行为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影响政府项目投标、银行贷款等经营活动。 (二)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跑不掉 • 工伤赔偿:如果“外包人员”发生工伤,而承包方无力赔偿,发包方(实际用工单位)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如果承包方拖欠工资,员工可要求发包方连带支付; • 劳动关系认定:极端情况下,法院可能直接认定员工与发包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需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补缴社保及滞纳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三)商誉与管理风险:隐形损失更棘手 • 劳动争议频发:不规范的用工模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仲裁和诉讼,占用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 • 企业形象受损:涉及员工权益的负面舆情会严重影响企业口碑,让客户、合作伙伴和求职者对企业失去信任; • 供应链审核失败: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会把用工合规纳入供应商审计范围,不合规可能直接导致合作终止。
四、怎么做:企业合规应对的完整方案
企业要规避“假外包真派遣”风险,核心是“要么选真派遣,要么做真外包”,两者不可兼得。以下是具体的合规操作指南。 (一)如果选劳务派遣:严守“三性+10%”底线 1. 岗位和比例不能碰红线: 只能用在临时性(≤6个月)、辅助性(需职代会讨论)、替代性岗位; 每季度核算一次派遣比例,确保不超过用工总量的10%,建立预警机制,避免超标。 2. 必须选合规的派遣单位: 核查对方是否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是否达到200万元以上; 评估其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过往的合规记录和劳动争议情况。 3. 签订规范的派遣协议: 明确派遣岗位、人数、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约定派遣单位负责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明确工伤、欠薪等纠纷的责任划分。 (二)如果选劳务外包:坚守“三不原则+四步法” 合规劳务外包的核心是“彻底放手管理”,做到“三不”:不直接管理人员、不按人头付费、不承担雇主责任。具体操作按“四步法”来: 1. 第一步:签对合同——明确“成果导向”,划清边界 合同名称用《业务外包合同》,明确标的是“工作成果”(如“完成XX批次产品加工”“月度客服满意度≥95%”); 删除“承包方员工需遵守发包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指挥调度”等危险条款; 明确约定“承包方员工与发包方无任何劳动关系,承包方独立承担雇主责任”。 2. 第二步:管好过程——做好“隔离”,不越界管理 指令隔离:所有工作要求只对接承包方负责人,不直接给外包人员派活; 考勤隔离:不让外包人员用你的考勤系统,由承包方自行管理出勤; 标识隔离:不发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牌、工作服,物理工作区域尽量分开; 绩效隔离:不参与外包人员的个人考核、薪酬核定,只验收承包方的整体成果。 3. 第三步:算对费用——按成果结算,不按人头付费 结算依据是《工作成果验收单》,按约定的质量、数量标准付费; 要求承包方开具“外包服务费”发票,拒绝“劳务费”“代发工资”等名目; 费用金额随成果调整,不搞“每人每月固定费用”的模式。 4. 第四步:选对伙伴——审查资质,防控源头风险 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实际经营场所,以及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定期对承包方进行合规审计,核查其是否给员工签合同、发工资、缴社保; 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承包方用工违法导致发包方损失的,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三)如果已经存在“假外包”问题:三大整改路径 如果企业目前的用工模式已经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整改方式: 1. 路径一:退回派遣单位(适用于非核心、可替代岗位) 审查原派遣协议,确保退回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条件;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保留书面退回通知和派遣单位签收记录。 2. 路径二:转为直接雇佣(适用于核心岗位或表现优秀的员工) 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龄连续计算或支付经济补偿; 重新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确保同工同酬; 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路径三:转为合规外包(适用于项目制、成果导向的工作) 重新选择具备资质和实力的承包方; 按合规要求签订新的外包合同,明确成果交付标准; 调整管理模式,通过承包方管理人员传达指令,按成果结算费用。 (四)构建长效合规体系:做好“四个到位” 1. 评估到位:定期对现有用工模式进行合规评估,重点检查派遣岗位“三性”、比例是否合规,外包业务是否存在管理过度问题; 2. 合同到位:制定标准化的派遣协议和外包合同模板,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避免模糊表述; 3. 留痕到位: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档案,包括合同及附件、成果验收记录、费用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4. 培训到位:对HR、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培训,让大家清楚派遣与外包的区别、管理边界和“红线行为”。 (五)快速风险自查:8个问题自测(答“是”越多风险越高) 1. 是否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排班、考勤? 2. 是否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或奖惩? 3. 外包人员是否需要遵守公司的绝大部分规章制度? 4. 费用结算是否主要依据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如X元/人/月)? 5. 外包人员是否与公司员工在同一班组,接受同一主管直接指挥? 6. 公司管理人员是否直接向外包人员下达工作指令? 7. 承包方是否主要甚至只为公司一家服务? 8. 外包合同名称或条款中是否含有“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等字样?
五、结语:合规不是成本,是企业的底气
在劳动用工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假外包真派遣”早已不是规避责任的“捷径”,而是埋藏在企业经营中的“定时炸弹”。司法实践反复证明,任何试图通过合同形式、身份伪装等手段规避法律责任的做法,最终都会被穿透审查,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企业用工合规的核心,是理解“管理权与责任相伴相生”的逻辑:你想对员工管得越多,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重;如果想通过外包降低管理成本,就必须真正放弃对劳动过程的直接控制,回归“成果导向”的合作本质。 合规或许需要企业在短期内投入一定的精力和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它能帮企业规避罚款、诉讼等重大风险,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甚至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唯有将合规内化为管理基因,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实现与员工的双赢发展。 如果你的企业正面临用工模式困惑,不妨对照自查清单先排查风险,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从源头构建合法稳健的用工体系——毕竟,行稳才能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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