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huqingzhi@zhongyinlawyer.com
从事律师工作17年。2006年被成都市司法局评为“成都市青年优秀律师”。现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法治建设监督小组义务监督员。
胡庆治律师曾于2006年就交通事故中“同命不同价”的法律赔偿事宜致函全国人大常务会,要求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在最高人民法院随后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对该问题初步予以解决。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向法律专家征集《物权法》草案的意见,胡庆治律师作为四川省内法律专家受四川省人大常务会的邀请,多次参与了《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研讨。
胡庆治律师曾于2007年代理过南充市人大代表周秀珍女士,在仪陇创办“留守儿童民办学校”欠债100余万而色诱、绑架他人一案。该案经胡庆治律师大力呼吁,通过央视、凤凰卫视、新京报的专题报道,引起了全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在法学理论方面,胡庆治律师协助律所高级合伙人郭龙伟律师编写专著和法律论文,做了大量的法律基础性调研工作,在郭龙伟律师编著的《合同实用指南》和即将出版的《律师实务手记》等专著中,作出了重要的学术理论贡献。
在法律教育实践中,胡庆治律师协助郭龙伟律师收集整理出了自2001年至今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所有经典案例,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实操分析,并就此构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类数据库。这一数据库将成为广大律师和在校法科生十分难得的诉讼实战教材。并且,为适应网络信息的普及和高速发展,在在线法律服务的公众号法律e路通的建设服务中,胡庆治律师还就网站的内容建设、在线法律服务等法律实操方面,亲自担纲具有大多数律师所不具备的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宝贵经验。
在执业过程,养成了严谨、仔细、稳健的工作作风。法律功底深厚,诉讼、谈判技巧娴熟,实务经验极为丰富。
2002年-2009年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9年-2010年 四川海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1年-2013年 四川谦美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3年-今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主任
四川大学法律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