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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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执业以来,长期参与处理资本市场业务,在资本市场类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主办或参与处理的业务包括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企业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企业发行城投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信托公司信托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导并购业务等。
执业以来,吴淑豪律师深耕刑事业务领域,成功办理多个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业务,包括中央纪委指定管辖案件的取保候审工作。
服务的客户包括: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物探技术研究院、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等知名企业。
2014年至今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2010-2014 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