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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贪污贿赂解释(二)》落地:民营企业哪些经营行为进入刑事风险视野?

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该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解释(二)》是在既有反腐败刑事立法体系持续完善的背景下出台的重要司法解释,其制定直接承接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二)》及监察法等规范的发展,目的在于进一步细化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实现相关犯罪类型的规范化、体系化适用。 很多民营企业看到这类文件,第一反应往往是:这是反腐规定,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和企业关系不大。但如果把条文认真看一遍,会发现一件更值得警惕的变化——过去一些在企业中“习以为常”的做法,正在被逐步纳入刑事风险评价的范围。更关键的是,这种变化并不只是制度层面的调整,而是直接体现在风险判断上,一些过去未被严格评价的经营行为,正在进入明确的刑事风险范围。

作者:杨宝东、郑秋林(实习律师)
2026-04-29

对倒卖外汇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应以“营利为目的”的思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汇交易日益频繁,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事倒卖外汇活动,不仅构成非法经营,也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倒卖外汇行为通常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倒卖外汇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例如,笔者2023年在安徽省凤台县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案件事实发生于厦门、广州等地,由安徽省公安厅指定淮南公安机关管辖办理),被告人拥有境内及香港多家企业。基本案情为:境内居民如需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美元,可将人民币转入被告人控制的境内公司,被告人则按国家外汇牌价安排其香港公司向指定账户汇出美元或港币到居民指定的账户;反向操作亦同。此类操作中,外币与人民币均未发生物理跨境流动,却实现了资金的跨境转移,被称为“对敲式地下钱庄”。该模式隐蔽性强,无需实际跨境资金流动即可完成兑换。被告人以此非法获利,同时严重扰乱我国金融管理秩序。

作者:张劲
2026-04-28

国务院最新涉供应链与反制裁规则解析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强分别签署第834号、835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与《对外关系法》《对外贸易法》《反外国制裁法》等现有反制法律的高效协同,上述两项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的“三反”法治网络,是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国完善涉外法治工具箱、构建全方位安全屏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反制裁法律制度建设进入了从确立原则到细化操作的新阶段。面对外部环境的逆风与挑战,我国正通过法治化手段,为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与中国企业的海外利益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卢杰锋
2026-04-24

员工股权激励,是“留才利器”还是“诉讼导火索”?(下)

股权激励典型案例

作者:杨保全、王婧然
2026-04-23

员工股权激励,是“留才利器”还是“诉讼导火索”?(上)

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商业环境下,股权激励早已不再是上市公司的专属工具,正以星火燎原之势下沉至广大中小企业,成为企业构建“事业共同体”、吸引并留住核心人才的标配。一纸协议,承载着企业与员工共享发展红利的期许,也试图将双方的利益牢牢捆绑在同一艘航船上。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股权激励的法律属性横跨《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税法》等多个领域,规则设计的细微偏差、操作流程的合规瑕疵,都可能让“激励”变“纠纷”。近年来,此类诉讼案件增长显著,司法裁判规则亦在动态演变。对企业而言,一次股权激励纠纷的败诉,所带来的远不止于经济上的赔偿,更可能引发核心团队信任危机、企业控制权旁落风险,以及商业秘密与经营稳定性的连锁崩塌。 本文旨在梳理企业与员工之间常见的股权激励争议类型,结合最新司法裁判倾向,为企业拆解风险盲区,构建一套“激励有效、退出有序、争议可控”的合规闭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讨论的对象聚焦于“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的场景,以期更精准地回应企业在员工管理中的核心关切。

作者:杨保全、王婧然
2026-04-20

托人办事“没办成”,钱还能要回来吗?

从子女入学,到社保办理相关,再到购房指标的获取环节,乃至工程承揽方面、工作安排情况、涉案人员的“疏通”事宜,各类请托行为在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都存在着渗透现象。随之而来的是,有的“活动费”“关系费”“好处费”少则数万元,多则能达到上百万之多。这类行为表面上看像是民间私下所做的委托约定,但实际上已经触碰了社会公平、法律秩序的底线。 在钱款已支出、事情未办成的情况下,请托人尝试通过起诉来追回钱款时,常会陷入一种“事情没办成,钱就应该退还”的认知误区。对此,司法实践所呈现的结果大不相同,有的法院会判决全额返还,有的则直接驳回诉讼请求,甚至还有的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当事人不仅无法拿回钱,还可能会卷入刑事风险。 近些年来,伴随着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正式开始运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强化加大适用力度,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河北等多地的法院,对于“花钱请托办事”类纠纷的裁判尺度标准渐渐变得清晰,进而形成了差异化的裁判规则。本文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典型案例、多地真实生效判决,拆解剖析此类案件的裁判逻辑,明确请托人维权的边界与风险。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不尽相同,裁判结果亦可能存在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受理法院为准。

作者:马思慧
2026-04-08

美国2026年最新301调查的要点分析及应对策略

2026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下简称301条款),分别以“制造业结构性产能与产量过剩”(Structural Excess Capacity and Production in Manufacturing Sectors),以及“未能颁布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制品的禁令”(Failure to Impose and Effectively Enforce a Prohibition on the Importation of Goods Produced with Forced Labor)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贸易伙伴进行301调查(以下简称301调查)。301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对被认定为不合理、歧视性且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的外国法律、政策或做法展开调查。一旦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包括加征关税、实施进口限制或其他相关举措。美国最新的301调查以所谓的“产能过剩”和“强迫劳动”为推手,在产生背景和调查程序等方面展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但总体上仍是特朗普政府长期以来“美国优先”单边主义贸易政策的体现,给世界贸易秩序带来挑战和冲击。

作者:卢杰锋